解析:本题涉及对合同关系相对性的理解,在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中,尽管合同当事人为第三人设定了利益,第三人可以独立享受权利,依法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的权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是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仅有给付关系,第三人毕竟不是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如合同未作约定,不宜认为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享有该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作者:聚创考研网-王老师 点击量:509 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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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每日一练:单选
在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中,若债务人 迟延履行主要债务,且经催告在合理期限 内仍未履行,则谁得行使解除权()
A.债权人
B.第三人
C.债权人和第三人
D.债权人或第三人
(答案如下)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对合同关系相对性的理解,在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中,尽管合同当事人为第三人设定了利益,第三人可以独立享受权利,依法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的权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是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仅有给付关系,第三人毕竟不是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如合同未作约定,不宜认为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享有该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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