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2025法硕每日一题:无因管理NO.78

作者:聚创考研网-王老师 点击量:655 2024-04-29

聚创法硕考研小编一起将法硕考研的知识点模块化分析学习,每天学一点做一点,为法硕考研奠定坚实的基础,聚创法硕辅导班助你一战成硕。 


法硕每日一练:单选


甲借用乙的平房居住。后平房漏雨,甲联系不到乙,遂委托丙维修并依承诺向丙支付维修费。甲请求乙偿还维修费的依据是( )

A.无因管理
B.单方允诺
C.代理行为
D.委托合同





































(答案如下)



【答案】A

【答案解析】《民法典》第712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承租人甲并无维修租赁物的义务。《民法典》第121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本题中,承租人并无法定或约定的维修义务,为出租人利益而管理,构成无因管理,可以请求出租人支付维修费用。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以上是聚创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2025法硕每日一题:无因管理NO.78"的相关考研信息,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juchuang911进行咨询。


免责声明:本网站发表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聚创考研网尊重版权,如有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WX:juchuang911)

  • 24考研复试大纲及其流程解析

  • 【准大三】考研院校专业选择揭秘

  • 24考研调剂全流程解析

搜索不到想要的信息?联系在线客服或者添加微信咨询
取消
复制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