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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法硕每日一题:居住权NO.227

作者:聚创考研网-王老师 点击量:224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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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每日一练:多选


甲男名下有一套房屋,其与乙女经介绍相识后再婚,并就婚前财产协定做了公证,该房屋系甲个人财产,后甲去世之前立有遗嘱,该房屋由儿子丙继承,同时给妻子乙(再婚的)在自己的房子上设置了居住权,但一直未办理居住权登记。此外还约定该房屋乙只能住不能租,甲去世后,乙居住在该房屋中,并且乙将房子其中一间屋子出租给不知情的丁,对此甲的儿子丙十分不满,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居住权未设立
B.出租合同有效
C.出租合同有效,居住权设立
D.出租合同无效



(答案如下)















【答案】AB

AC:《民法典》第368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由此可知居住权是自登记时设立,本题中甲与乙之间的居住权未办理登记,因此居住权未设立。A选项表述正确,C选项表述错误。
CD:基于甲乙之间的婚前财产公证,该房屋系甲个人财产,甲去世后基于遗嘱继承该房屋由甲的儿子丙继承。丙系房屋的所有权人,乙无权决定将房屋出租给他人。根据《民法典》第597条的规定,无权处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基于举重以明轻,擅自出租他人房屋亦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此该租赁合同有效。所以B选项正确,D选项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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