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考研网-王老师 点击量:311 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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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甲承租乙的房屋。某日,甲在阳台上修剪花草,顺手将剪刀放在阳台边上,不料剪刀被大风吹落,扎伤行人丙。丙的损害应由( )
A.甲单独承担责任
B.乙单独承担责任
C.丙自行承担
D.甲、乙共同承担责任
【答案】A
承租人的义务包括按照约定的方法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租赁物。物件损害责任,是指因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等物件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侵权人应当承担的侵权资任。《民法通则》第 126 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承租人甲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应当对坠落的剪刀扎伤行人丙的事件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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