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考研网-王老师 点击量:737 2023-06-06
和聚创法硕考研小编一起将法硕考研的知识点模块化分析学习,每天学一点做一点,为法硕考研奠定坚实的基础,聚创法硕辅导班助你一战成硕。
(单选)《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该条款的理解,正确的是( )
A.“没有造成损害的”犯罪中止,不构成犯罪
B.“应当免除处罚”是指不追究刑事责任
C.“造成损害”是指造成犯罪既遂结果以外的损害
D.“应当减轻处罚”是指应当在所触犯罪名的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
【答案】A
概念、成立条件与处罚原则
1.概念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 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因而未 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中止在德日刑法中被称为“中止未遂”。
2.简述犯罪中止的特征
答案要点:(l)时间性:在犯罪预备开始到犯罪完成以前的全过程中;
(2)自动性: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防止犯罪结 果发生;
(3)有效性:有停止犯罪的行为或阻止犯罪结 果发生的行为,并使犯罪结果事实上没有发生。
3.处罚原则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以上是聚创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2024法硕每日一题:犯罪中止NO.106"的相关考研信息,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juchuang911进行咨询。
免责声明:本网站发表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聚创考研网尊重版权,如有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WX:juchuang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