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2024法硕每日一题:侵权责任法NO.52

作者:聚创考研网-王老师 点击量:770 2023-03-23

聚创法硕考研小编一起将法硕考研的知识点模块化分析学习,每天学一点做一点,为法硕考研奠定坚实的基础,聚创法硕辅导班助你一战成硕。


章某为曙光中学初一学生。某日,在放学回家路过育才幼儿园时,章某用弹弓射树上小鸟,不料误伤在园内玩耍的幼儿吕某。吕某的损害应由( )。

A.曙光中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育才幼儿园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章某的监护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育才幼儿园和章某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C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 32 条的规定,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因此,监护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只要被监护人的行为构成侵权,监护人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初中生章某对吕某造成的损害赔偿必须由吕某的监护人承担。而第三人造成在校或幼儿园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仅在未尽到管理职责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故而吕某所在幼儿园不承担责任。


以上是聚创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2024法硕每日一题:侵权责任法NO.52"的相关考研信息,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juchuang911进行咨询。


免责声明:本网站发表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聚创考研网尊重版权,如有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WX:juchuang911)

  • 24考研复试大纲及其流程解析

  • 【准大三】考研院校专业选择揭秘

  • 24考研调剂全流程解析

搜索不到想要的信息?联系在线客服或者添加微信咨询
取消
复制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