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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法硕每日一题: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NO.112

作者:聚创考研网-王老师 点击量:984 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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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下列行为中,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的是( )。

A.税务局局长甲,要求辖区内的公司为该局建设办公楼提供财物支持

B.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乙,在处置国有资产的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

C.已离职的工商局局长丙,收受刘某的钱财,要求被自己提拔起来的工商局副局长停止对刘某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的查处

D.已退休的卫生局局长丁,与朋友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担任副总经理,利用这一职务在采购物资时收受回扣归自己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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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本题考查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受贿罪的区别。所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与受贿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主体的不同。受贿罪的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 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甲、乙属于受贿罪。而丙属于在退休后利用影响力受贿。只有丁,虽然在职时是国家工作人员,但退休之后担任与其之前职位无关的私人公司的经理,并利用其在公司中的职权受贿,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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