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厦大考研网-李老师 点击量:1141 2023-03-24
据悉,厦门大学2023年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聚创考研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具体如下表: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厦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结合我院和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实际,现对2023年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
方式 |
统考招生计划 |
0301Z2 |
财税法学
(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 |
全日制 |
14 |
备注:以上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复试分数线:371分,英语分数线:70分。在单科和总分都不低于我校2023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原则下,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1:1.5。
三、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审查(按照以下顺序排序):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s://zs.xmu.edu.cn “下载区”下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准考证;
4.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6.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7.考生本人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告知书》;
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或本科结业)还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 6 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注意: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安排
1.复试内容:
外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
2.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3.复试方式:面试。
4.每位考生的面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过程进行记录、录像、录音。
5.资格审查、复试时间: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2日。
四、录取
1. 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40%。总成绩=初试成绩÷5×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 不予录取情况。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免试推荐生已经复试过,故本次不再组织复试。
五、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我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前后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该项根据专业学习需要进行取舍)、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邮政EMS/顺丰快递寄送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法学院B320办公室,董老师收,电话:0592-2187715。
六、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592-2180879(法学院电话),0592-2188888(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电话)。
七、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厦门大学法学院
2023年3月24日
附录
专业名称 |
复试内容
(满分100分)
及各部分所占比例 |
复试方式 |
复试内容范围 |
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 |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40%) |
面试(全英文) |
国际税法基础知识,国际税改最新进展;中国主要税收法律制度 |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30%) |
面试(全英文) |
||
外语测试(30%) |
面试(全英文) |
听说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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