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集大考研网-郑老师 点击量:5798 2023-05-27
据悉,集美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已公布,聚创集美大学考研网小编为你整理如下内容: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将有多个新增专业正式面向社会招生,为方便广大有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开展备考相关工作,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专业信息变化情况予以公布,供考生备考复习时参考。
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将在教育部最新招生政策文件出台后,及时公布正式版本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有关招生信息以正式公布的版本为准,敬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拟招生专业目录的具体信息请从附件下载。
二、招生信息较往年呈现以下四点重大变化:
(一)新增招生专业
1.新增学硕: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软件工程(0835);
2.新增专硕:金融(0251)、国际商务(0254)、法律(035101非法学、035102法学)、教育管理(045101)、英语笔译(055101)、电子信息(0854)、资源与环境(0857)、能源动力(0858)、土木水利(0859)。
(二)暂停招生专业
计算机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硕(0810)、水产学院生物与医药专硕(0860)、工商管理学院会计专硕(1253)。已备考上述三个专业的考生可以选择海洋信息工程学院、海洋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财经学院等三个学院的相同专业报考。
(三)专业方向调整
1.财经学院的工商管理学硕(1202)按照二级学科会计学(120201)对外招生,毕业证书专业为“会计学”;
2.税务专硕(0253)、会计专硕(1253)和小学教育(045115)都取消了对研究方向的设置,统一更改为不区分研究方向。
(四)培养学制调整
除学科教学(语文)(045103)外的所有全日制教育硕士领域、全日制机械专硕(0855)、全日制交通运输专硕(0861)的培养学制更改为3年;全日制会计专硕培养学制更改为2.5年。
其它调整事宜详见拟招生专业目录里的相关信息。
三、温馨提醒
我校研究生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的有关规定,从未与任何社会考研培训机构合作,从未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从未授权任何新型媒体和非官方机构推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自2020年起从未面向任何考生提供自命题科目历年真题。
在此,我校特提醒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一切有关集美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均以集美大学招生办官方网站和“集美大学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为准。考生如有关于研究生报考方面的问题,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92-6181301。
一、学校简介
集美大学地处福建省厦门市,是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自然资源部与福建省、福建省与厦门市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硕士推免生资格单位,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办学始于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1918年创办的集美学校师范部和1920年创办的集美学校水产科、商科,迄今已有104年历史。学校以“诚毅”为校训,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坚持“嘉庚精神立校,诚毅品格树人”,形成了航海、水产等面向海洋的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在海内外享有广泛声誉。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招收推免生的具体条件和详细办法请见我校《集美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简章》。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报考要求详见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本人学习和所受奖惩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7.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化考试便利服务的,请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准备。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志愿填报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含推免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3年8月前有效。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等科目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金融学综合、税务专业基础、国际商务专业基础、教育综合、农业知识综合二、农业知识综合三、体育综合、社会工作原理、社会工作实务、翻译硕士英语、英语翻译基础、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等科目由我校根据各专业学位教指委提供考试大纲或指导性意见命题。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大纲(仅供参考)可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下载。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
六、复试
(一)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及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我校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会计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我校预计于2023年3月发布复试信息,复试工作将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复试办法和要求将围绕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届时请关注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和各招生学院网站通知。
七、调剂
调剂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确定,并在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复试工作的相关通知。
九、录取
我校将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制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详见我校202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学制为2.5年的全日制硕士专业第三年学费为4000元/生);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和体育硕士10000元/生·学年(30000元/生·全程),社会工作硕士11000元/生·学年(33000元/生·全程),会计硕士25000元/生·学年(75000元/生·全程),艺术硕士11250元/生·学年(45000元/生·全程)。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三)奖助学金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7200元/生·年(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年级以第一志愿录取的研究生奖学金为8000元/生·年,其他研究生为5000元/生·年。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对外交流等指标重新评定,设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生·年(占比10%),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年(占比20%),三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生·年(占比45%)。
3.在校研究生参加科研活动取得成绩,由学生自主申报,学校根据集美大学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办法每年进行评选奖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宋玉器先生研究生奖助学金、集友陈嘉庚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等。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现行相关奖助学金政策。
十一、招考监督及咨询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电话:0592-6181580。
(二)集美大学学校代码:10390
网址:http://zsb.jm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592-6181301,传真:0592-6185889,电子邮箱:zsbyz@jmu.edu.cn
通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尚大楼1312
邮政编码:361021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二、本简章由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集美大学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专业目录设置表.pdf】
附件【附件2:集美大学202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专业目录设置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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