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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

作者:聚创考研网-李老师 点击量:1651 2022-04-02

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已出,聚创浙江师大考研网小编汇总如下: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确保招生质量。坚持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升研招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并组织实施。

2.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配备负责技术支持和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识别的专门人员。

3.学院组建专家组、组织组、纪检组、技术组等复试工作组,分别开展指导各学位点组建复试命题专家小组、复试评委专家小组,统筹、协调各学位点复试组织工作,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负责对学院远程复试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等工作。

4.各学科、专业抽调政治素质硬、专业素养高的老师随机组成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含英语听说和思政考核)。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考生复试时间为327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2022年人文学院网络远程复试日程安排表

 

(二)复试形式

所有招生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网络复试平台采用钉钉和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复试平台硬件要求、操作规程,详见附件2“2022年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指南)

(三)复试分数线

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应符合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具体比例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确定。一志愿按照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复试内容

1.远程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内容来自《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

2MPA(文化事业管理方向)专业的思想政治考试在校MPA教育中心统一领导下,通过网络远程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五)复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网络远程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为40分。

(六)其他

1.心理测试

考生在参加远程复试前需完成线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详见附件1“2022年人文学院网络远程复试日程安排表

2.体检

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健康风险,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核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

2.应届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上传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一志愿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并且达到调入学科所在门类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6.所有学术学位专业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的调剂。

 7.MPA(文化事业管理方向)专业不接受调剂考生。

8.我院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二)调剂程序

1.调剂工作一律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学院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教育部开放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后,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我院将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2小时之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4.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4小时内确认有效,超时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六、录取工作

(一)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2×复试权重(30%)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3×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2×复试权重(30%)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满分20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6.提供虚假信息。

7.有其他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其他

(一)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学籍学历和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一律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1.信息公开网站: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2.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rw.zjnu.edu.cn/

3.咨询及申诉渠道:

人文学院研办:

电话:0579-822984880579-82298662

邮箱:rwyjs@zjnu.cn

人文学院纪检申诉渠道:

电话:0579-82298608    邮箱:rwyb@zjnu.cn

浙江师范大学研招办:

电话  0579-82283026     邮箱  yzb@zjnu.cn

浙江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

电话  0579-82282319     邮箱  jwb@zjnu.cn

九、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本办法由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人文学院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日程安排表.xlsx

附件22022年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指南).docx

附件3:人文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xlsx

附件4:人文学院一志愿考生入围复试名单.xls

附件5:人文学院复试考生上传材料汇总.rar

 

人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二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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