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考研网-王老师 点击量:1552 2022-03-31
据悉,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已公布,聚创浙工大考研网小编汇总如下:
各位考生:
现将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吕鑫
成 员:吕鑫、毛筱媛、张友连、潘鹏程、张兆松,毛卫民、张曙、唐丰鹤
招生复议小组:
组 长:吕鑫
成 员:吕鑫、张友连、张兆松、毛卫民
纪律监督:毛筱媛、潘鹏程
三、调剂原则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调剂考生按初试总分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同等条件下通过法考、课外科技立项、论文发表或著作、其他荣誉奖项表现突出者优先。
四、拟调剂人数
1.法学硕士(代码030100)拟调剂人数:8人
2.法律硕士(法学)(代码035102)拟调剂人数:15人
参加复试人数以拟调剂名额的1.5倍的比例(小数点进1)确定,同分情况下通过法考者优先,都通过法考则法考分数高者优先。
五、调剂申请条件
1.法学专业调剂学生为报考法学相关专业(代码0301开头),初试成绩符合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且初试成绩较好,基础较扎实,创新能力强,素质较全面。我校学术学位专业原则上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的调剂。
2.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调剂学生其本科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开头)毕业,报考法学相关专业(代码0301开头)或法律硕士(法学)(代码035102)专业,初试成绩符合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且初试成绩较好,基础较扎实,创新能力较强,素质较全面。我院暂不接受法律硕士(非法学)调剂。
六、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
2.调剂考生(包括报考本校的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3.调剂时间:
(1)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2022年4月6日早上6:00至4月6日晚上18:30
(2)资格审查、心理测试、复试演练时间:
A)法学硕士:2022年4月8日下午14:30开始
B)法律硕士(法学):2022年4月9日上午8:30开始
(3)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A)法学硕士复试时间:2022年4月9日早上8:30开始
B)法律硕士(法学)复试时间:2022年4月10日早上8:30开始
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调剂考生4月7日下午可以登录我院官网查看剂复试名单。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符合我院调剂条件且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可提前通过该系统查询相关专业调剂意向信息,做好调剂准备。
调剂意向采集服务系统与调剂服务系统有本质的区别。调剂服务系统开通24小时内(且在学院接收调剂志愿填报时间段内),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考生可将调剂意向转化为调剂服务系统中的调剂志愿,已转移成功的调剂志愿与直接在调剂服务系统填报的调剂志愿一样,在我院设置的锁定时间内不可取消或更改;未转移成功的调剂意向在调剂服务系统中无效。
另,未在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填报我院调剂志愿的考生,可直接在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复试采取网络形式进行,具体流程参同《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复试办法》http://www.law.zjut.edu.cn/jsp/news.jsp?neId=1888。
5.复试内容及程序参见我院网站《法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http://www.law.zjut.edu.cn/jsp/news.jsp?neId=1887。
6.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报研究生院,由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7.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应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要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5.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交给我校校医院,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学院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留和路288号,李老师,0571-85290770,建议采用顺丰快递。
七、破格复试工作
破格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破格。
八、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咨询电话:85290770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fxyyjs@zjut.edu.cn
九、举报、投诉、申诉
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由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投诉等申诉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监督电话:0571-85290505
监督邮箱:panpc@zjut.edu.cn
凡是举报、投诉,均需要实名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并提供相应的纸质或电子佐证材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十、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法学院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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