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考研网-李老师 点击量:1532 2022-03-29
据悉,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细则,聚创杭师考研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2022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在强化防控疫情的同时,着力提高录取选拔质量,推进本校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2022年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安排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由硕士点负责人和导师组成5人或以上的复试小组(复试记录教师、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成员、技术人员)。
三、招生计划人数
见附件2
四、复试要求
1.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第一志愿上国家分数线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50%的学科专业,学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原则上不得进行调剂。
3.其它学科专业原则上按国家公布复试分数线执行。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在相应学科门类A类考生国家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40分。
五、复试形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学校使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办法,统一采用“钉钉”平台和“腾讯会议”平台。
1.请考生选择一个相对安静、网络环境较好(4G 或 5G)的独立空间,自备性能良好的电子设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等)。
2.复试采用“双机位”。请考生准备两台电子设备,一台设备(A)安装“钉钉”,另一台设备(B)安装“腾讯会议”。其中A设备为正面近机位,摄像头需对准考生上半身,能够看到考生双手(专业技能考试中要求展示全身画面);B设备为侧方机位,摄像头需能够完整呈现考生及周边环境,尤其是考生面前的环境。
3.整个复试过程,考生需保持两个机位摄像头画面的稳定,双手始终出现在正面A机位的画面之中。
六、复试内容及时间
1. 资格审查:请考生于3月27日(周日)中午12:00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所需材料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未按时提交的考生即视为放弃考试。
2. 考生在线心理测试:请考生于3月27日(周日)中午12:00前登陆xlry.hznu.edu.cn进行在线心理测试,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
3.网络测试和线上复试模拟于3月28日(星期一)进行,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4.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政治素质考核)、外语能力:考试时间为3月29日(周二)和3月30日(周三)两天。(其中作曲考生请将复试材料于3月28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学院邮箱:yyxy_zsb@163.com)。整个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当场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具体考试办法如下:
(1)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英语口语、听说能力,现场抽取1道专业试题,作答时间控制在3分钟左右。
(2)专业技能测试,声乐演唱方向可采用带钢琴伴奏的考试形式,各专业具体考试内容见稍后公布的复试细则,作答时间控制在8分钟左右。
(3)综合测试,需回答2道相关专业知识问题,其中1题为必答题,1题现场抽取,作答时间控制在7分钟左右。
(4)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总分,约2分钟。
(5)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需参加2门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音乐专业:《视唱》科目考试时,抽取2题,准备时间1分钟,在考官给出标准音后开始视唱;《练耳》科目考试时,由考官弹奏试题,考生开始模唱。舞蹈专业:《舞蹈作品解析》科目考试时,考官随机抽取一个经典舞蹈作品,由考生对该作品进行解析,可从作品立意、人物形象、创作手法等方面去阐述;《舞蹈作品编创解析》科目考试时,考官随机抽取一个经典舞蹈作品,由考生对该作品的编创进行解析,可从编创技法和创作风格等方面去阐述;《舞蹈即兴》科目考试时,考官随机抽选一段音乐,考生可试听30秒,试听结束后考生随即根据音乐即兴作舞。
5.复试体检不统一组织,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5月底前完成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寄送至拟录取学院。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由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必检项目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胸透。体检表上附有考生照片并盖有医院骑缝章。
6.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或跨专业考生,复试时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网络加试,即在网络远程复试结束后,给考生进行网络加试。
七、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25%+专业技能考试成绩×65%+英语×10%。
2.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满分 150 分的,合格分为 90 分;满分 100 分的,合格分为 60 分,即未达到满分的 60%,下同)不予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 初试成绩=初试三(或四)门科目总分/5×60%;复试成绩=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40%。
3.任何一门复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复试即为不合格。
八、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1.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前,我院须对考生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交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报考或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上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服役部队签发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因采取远程复试,除了核实上述信息外,重点还要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2.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各专业的网络复试均须采取“双机位”方式进行。建立 “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建立健全跟踪回溯机制,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建立台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连同评分记录一起,交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要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对确因技术等客观原因而影响正常复试的,经考生申请,由平台的技术专家、校方管理专家组成评估小组确认,复试小组审核,学院领导小组复核,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调剂工作
1.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调剂原则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
2.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4.拟调剂名单经校研究生院(研招办)审核后,发送复试通知。
十、录取工作
(一)综合成绩的排序采用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
3.复试成绩不合格;
4.加试的2门课中有1门不及格;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1.招生计划公开。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编制分专业计划,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2.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在本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本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
3.调剂方案公开。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4.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学校研招办汇总全校拟录取名单后,再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所有公示期间信息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6.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我院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71-28869639 吴老师
电子邮箱:yyxy_zsb@163.com
申诉、监督举报电话: 0571-28869637学院纪委许老师
电子邮箱:615833066@qq.com
十二、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巡查全过程中所有重要环节的执行情况,接受群众举报,并负责调查核实,认真处理。
十三、其他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本办法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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