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考研网-李老师 点击量:2835 2022-03-29
据悉,杭州师范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志愿复试名单,聚创杭师考研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
公共卫生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xlsx
公共卫生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志愿)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经过初试、复试和审核,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拟录取名单已确定。现将名单、拟录取专业、初试及复试成绩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27日-4月11日。
本公告发布后,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院反映。
电话:0571-28860519 姜老师,邮箱:ggwsxyyjsbgs@163.com。
附件:公共卫生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一志愿).xlsx
杭州师范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2年3月27日
公共卫生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安排(一志愿)
各位考生:
经审议通过,现将公共卫生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附件1)和复试时间安排表(附件2)予以公布,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仔细阅读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附件3),根据要求在钉钉上传相关复试材料,并按照2022研究生心理测试操作指南(附件4)于3月25日24点前完成心理测试。
公共卫生学院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公共卫生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一志愿).xlsx
附件2:公共卫生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安排表(一志愿).xlsx
附件4:2022研究生心理测试操作指南
杭州师范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管理办法
为做好2022年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和《杭州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核准拟录取名单,统筹安排全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纪委负责全程监督。
(二)按二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由学科负责人担任组长,复试小组成员均为导师,且不少于5人,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成员、技术人员和秘书各1人。各学位点负责制定本学科研究生复试具体细则,复试成员姓名不得于复试前公布,复试工作全程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1.第一志愿上国家分数线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50%的学科专业,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
2.其它学科专业原则上按国家公布复试分数线执行。
3.除上线生源不足情形外,复试比例一般为120%—150%。
4.原则上不破格复试。
(二)复试形式
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要求,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 将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双机位”形式,考生应按学院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钉钉和腾讯会议,钉钉为主机位,腾讯会议为辅机位,并按学院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考生需要有至少2部带摄像头和麦克风的设备,手机、平板或电脑均可,请考生提前按学院要求做好准备配合测试。
(三)复试时间和批次
按照“一学院一方案、一专业一细则”要求,各学位点认真按照学院的实施方案,获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基本情况,确认考生是否具备远程复试的基本条件,提前组织模拟演练,做好远程复试的相关准备工作。
1.第一批复试:复试对象为第一志愿达到本学科(专业)复试线的考生,复试完成时间为3月31日前。
2.第二批复试: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复试完成时间为4月10日前。
(四)复试具体内容
1.复试试题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三部分。
2.整个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要求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个人简历、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等材料。
4.心理测评考试由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在复试前完成。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纳入远程复试中。
5.复试体检不统一组织,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5月底前完成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寄送至公共卫生学院。
(五)复试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
复试成绩=复试各环节成绩之和(综合素质和能力40%+专业素质和能力50%+外语听说能力10%)×40%;
任何一门复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复试即为不合格。
(六)严格复试过程
1.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前,各学位点须对考生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除了核实上述信息外,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2.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各专业的网络复试均须采取“双机位”方式进行。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专人记录。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要求
须符合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复试基本要求和我院各学位点的具体要求。
(二)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双过线”原则。
2. 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初试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且考试科目均相同的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其他情况的考生,将根据初试总分等学业水平标准择优调剂。
(三)调剂程序
1.各学位点据相关要求制订调剂方案,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原则、拟调剂人数、调剂申请条件、开放调剂系统时间等。
2.学院接收调剂考生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3.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向我院提交调剂申请。
4.各学位点负责人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遴选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并及时与考生本人联系,确定复试人员名单,请考生保持电话通畅。
5. 学院在“调剂系统”上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6. 考生根据“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各学位点复试;
7. 考生复试通过后,经校研招办检查无误,我院将在中国研招网的“调剂系统”中将该考生选为“待录取”,请考生及时上网接受 “待录取”。
五、录取工作
(一)各学位点在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综合成绩的排序采用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一志愿优先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凡复试中某一环节不合格考生不得录取。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 未参加复试;
3. 复试成绩不合格;
4.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5.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6.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拟录取名单由我院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再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复试录取的监督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复试与录取信息将及时公布在公共卫生学院网站 (http://sph.hznu.edu.cn/zdcs/jyjx/yjsjy/zsxx/)
复试工作联系人:姜老师
电话:28860519
通讯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7号楼110室
七、其他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本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共卫生学院
2022年3月25日
附件一:
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小合
副组长:连福治
成员:杨军、马海燕、孙涛、任建萍、宋杨
秘书:姜凤
联系电话:28860519
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组组长:陈岑
监督小组成员:学院纪委成员
联系电话:28869029、2886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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