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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

作者:聚创考研网-王老师 点击量:1441 2022-03-28

据悉,闽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已公布,聚创闽师大考研网小编整理: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文件精神和福建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以及《闽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新闻传播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及我校招生政策,积极推进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三)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做好健康监测、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

(四)确保公平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复试公平公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五)确保科学性。根据各学科特点,科学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科学有效。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录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为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工作,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相关小组,由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构成。

(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小组成员不得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单位的复试。

(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考生的复试考核。由办事公正、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的导师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5名,并设立组长一名。

(三)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

巡视督查小组负责加强复试录取的巡视和监督。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原则上不少于3人。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要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要采用线下或回看录像等方式督查复试录取的全过程,复试工作结束后提交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巡视督查工作情况总结。

(四)开展复试工作人员政策培训。

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召开培训会,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做好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运用新技术、新方法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法治意识和保密意识。

(五)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

所有复试试题(含同等学力笔试AB)在启封使用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等在复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严禁通过非保密方式传送、讨论有关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等涉密事项。

(六)强化疫情防控工作。

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本校疫情防控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执行。学院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明确考场的防疫措施,做好面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体温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要对复试场所统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分时、分批安排复试。

三、2022年招生计划

我院2022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6名。

四、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一)复试分数线

我院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成绩符合A类地区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

(二)复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主平台采用学信网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复试系统为钉钉或腾讯会议(具体见各学院复试工作细则)。严格执行“三随机”,切实做到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三)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按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进行。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从20223月下旬开始,410日前完成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425日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

(四)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差额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门类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一志愿生源充足、满足复试录取学科(专业),按差额比例不低于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20%并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复试名单。一志愿复试并拟录取之后,需要调剂复试的,调剂余额数的差额比例按200%并根据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复试名单。

确定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调剂复试名单)报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sjc.mnnu.edu.cn)进行公示(含考生姓名、编号、初试科目、成绩等信息)。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根据复试名单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含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的考生一律不予进入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把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或照片)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给学院。

电子邮箱:msdxinchuan@126.com

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建议处理成清晰的PDF格式):

1)考生手签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3)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身份证;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

6)准考证;

7)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8)自考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自考成绩单(须在当年入学之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9)报考定向的考生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

复试时,再次对考生资格和身份进行严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参加复试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所有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所有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录音、录屏、录像,在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漏、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等方面。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二级招生单位应当组织相关老师与考生线上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还可采取函调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加试科目。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科目为:1.新闻学概论;2.广告学概论。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及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后续的复试。加试安排在复试的前1天,采取线上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每门为3个小时。

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2.复试要求

1)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按随机抽签顺序单独参加面试。

2)建立充足复试专家库,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组建专专家组,复试专家原则上须由本学科专业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复试时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同一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尽可能采取综合性、开放性试题。

4)每个学科(专业、领域)复试组要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充足的试题,试题数应多余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且试题内容不重复。

5)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工作机制。

6)复试评委对每位考生的现场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评分。

7)做好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记录,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

8)复试完毕后复试试题、录音影像资料在各二级招生单位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复试结果表(二级招生单位保存复印件)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之内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9)加试笔试要求: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安排在复试的前1天,采取线上考试的方式。考生需提前准备考室考桌,考桌上不得置放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考前需在线进行身份验证。由考官在线发放考卷,考生手写作答,考完拍照提交。考试过程中,考生需提供摄像头供监考,考官全程监考。考试过程中,不得有他人进入考生考室。

3.复试参考书目。与初试参考书目相同。

(七)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占总成绩的40%。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2.复试完毕后各二级招生单位应及时公布复试成绩。

(八)远程线上复试方案

1.复试场地设置与设备保障

1)主考室:主考室周围拉警戒线,以保证复试过程中不受干扰。主考室准备2台以上电脑(联网)、全向麦克风和外置会议摄像头、电脑音箱、投影仪、投影屏;麦克风应配备3米以上延长线;电脑安装新chrome浏览器;保证网络带宽充足(提前联系网络中心进行网络稳定性和带宽测试);考试助理所使用的电脑须安装研招网数字证书(需提前更新数字证书)。复试工作结束后,由现场技术人员用专门配备的移动硬盘存储复试录像、录音材料,并做好保密及备份工作。

2)副考场(考生应考场所):考生面前桌面应清除与复试无关的一切物品,保证应考场所干净、整洁。复试采用“双机位”,一是主机位,用于复试。二是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副考场应配备一台电脑(笔记本、台式电脑或平板电脑,均配备摄像头和麦克风)、一部或两部手机。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手机支持安卓和iPhone系统,版本不能过于陈旧。

请考生提前上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网站进行测试是否能正常使用,并根据网站提示安装相关软件。手机需提前下载学信网APP。复试期间,考生手机请使用WIFI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5G网络,并确保手机电量充足。电脑和手机摄像头面向考生,便于考官查看副考场(考生应考场所)情况。

2.远程复试系统操作流程

复试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复试前应仔细阅读《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熟悉并学会规范操作远程复试平台,如遇有问题,联系工作人员及时解决。

1)学校端系统操作

①由系统管理员进入远程复试系统完成考场设置、考生管理、复试组成员设置等工作,开启考室候考。

②复试考官进入远程复试考场,由考场组长、助理提供复试系统登录账号、密码,考官登录复试系统后,连接考生端视频,现场随机抽取考题,正式开始面试。

③面试结束后考官打分,考场组长点击“面试结束”,并邀请下一位考生进入复试考室。

2)学生端系统操作

①考生进入学信网首页:https://www.chsi.com.cn/,在右侧“学信档案”栏中进行注册(如果已经有学信网账号,可略过此步骤);

②使用学信网个人账号登录并测试,根据网页提示进行操作,用支付宝扫二维码做现场确认(确保手机已安装支付宝),根据提示和要求进入指定的考场。

3.复试设备双向调试及预演

1)复试前一天,组织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远程复试的设备调试和预演,确保考生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完成全部网络设备的调试工作。

2)复试开始前1小时,主考场再次组织设备调试,考生确认设备无问题后,提供电子签名确认单。经考生确认后,除主考场方(学院场地)出现设备故障外,原则上考生不得再以网络、设备故障作为理由质疑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4.复试安全防范与保密措施

1)为防止考生作弊,采用“双机位”等防范措施,锁定视频画面全屏显示,防止考生缩小屏幕查看其他内容,确保复试期间对考生的有效监督。

2)考生在考试期间面试开始后,不得使用手机或电脑进行与考试无关的其他操作,不得现场用手机或电脑查询资料,如遇特殊情况需接触手机或电脑,需取得考官同意,并在摄像头前,在考官可监控操作的情况下使用手机或电脑。

3)复试过程中,学生端副考室,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应考,禁止他人进入,禁止他人在室外向室内喊话。建议考生在考室外置放考室外保持安静、他人禁止进入考室提示牌。

4)主考室工作人员进入主考室前,均签订责任承诺书,并关闭和上交手机统一保管。主考室外周边拉起警戒线,设专人巡视,禁止无关人员闯入。

5)复试期间,除统一安排的录音、录像和录屏操作,禁止其他录音、录像和录屏操作。任何人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严禁传播与复试相关的内容。若有违反,视同作弊,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疫情防控措施

复试工作中要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精准防控,防止聚集”的要求,统筹做好本校疫情防控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执行。各招生学院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明确考场的防疫措施,做好面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要对考试场所统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复试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科专业分时、分批安排复试。具体要求:

1.组织领导。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的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物资统筹。由学院办公室提前购置2支额温枪,10瓶免洗洗手液,100只一次性口罩。

3.场地准备。为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设置1间主考室,1间备考室,1间临时隔离室,各考室在考试前后均由后勤处进行消杀,提前通风。

4.时间安排。根据研究生复试人员人数情况,错峰安排,分批有序进行复试。

5.人员要求。新闻传播学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所有人员从323日起,不得离开本地,每日根据学校要求报告体温,有特殊情况的需向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组报告;复试前一天,需提供本人健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审核无异常,才可参加复试工作。

6.现场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所有人员由博文楼中区大门进入学院,接受体温检测,洗手消毒,必要时戴口罩。

7.应急处理。对体温超过37.2℃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实行隔离,戴好口罩,做好详细信息登记,及时上报学校防控办公室,按照学校应急流程处置。

8.考生的个人防疫措施由考生本人负责。

9.其他未尽事宜由新闻传播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商议处置。

(九)应急预案

1.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各类突发情况。

2.若线上复试过程中出现故障,启动备用的复试平台,如腾讯会议等。在复试前,做好备用平台的调试和演练,确保设备能正常使用。

3.出现以下情况,可延期面试,即选择其他时间进行面试:(a)复试过程中,出现考生或考官较长时间、较频繁的网络通信不畅,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流。(b)考生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参加线上复试。因不可抗力而中断复试的,该次复试取消,在下次复试时需要重新选择另一题库,重新进行完整复试。

4.出现以下情况,可取消考生面试资格:(a)考生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参加复试。(b)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在考官没有允许的情况下故意退出复试。

5.如有因考生对复试、调剂、录取相关工作过程与结果有异议或不满引发负面(网络)舆情,由学院复试录取巡视监督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加以处置。

五、调剂工作

430日前,二级招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调剂复试工作。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修改本调剂志愿。

(一)调剂条件和要求

1.考生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可视为相同,但均只允许顺向调剂。

7.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8.符合相关学科专业学术性(如专业知识理论掌握程度、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等调入要求。

9.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调剂复试程序

1.学院通过信息平台(网站、公共号)发布接收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及余额情况。

2.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填报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3.学院根据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备案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

4.考生按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5.学院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考生与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7.学院对拟录取的考生在学院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六、录取工作

(一)成绩的评定和计算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占总成绩的40%(保留两位小数)。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2.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标准

1.按照遵循志愿原则,根据学院的招生指标,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复试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生源中,以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采取分数优先办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满分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3.若拟录取考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

4.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6.学院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之内召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7.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七、体检

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健康风险,考生体检统一安排在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监督与复议

(一)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的监督。

(二)实行校、院二级复试巡视督查制度。在复试过程中,校、院巡视督查工作小组将深入各二级招生单位进行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于出现违纪违规事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五)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六)实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突发事件等要实行第一时间报告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七)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进行解答。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要求投诉和申诉的必须在录取结果公布一周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投诉和申诉联系电话:学校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0596—2591404;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96-2527801

九、违规违纪处理

(一)复试考试全程考生不录音、不录像、不录屏、不截屏,不得将复试的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不以任何形式将与此次网络远程复试的一切相关信息发布到网络上。如有违反,按泄题和作弊处理。

(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三)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参与复试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定向协议书的签订

(一)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持《调档函》调取人事档案并寄送至相关二级招生单位。考生应配合学校督促档案的邮寄。

(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定向协议书签订事宜,并于规定日期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处网站上下载)寄送至相关二级招生单位。

联系人:张锐;邮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文楼中区105;联系电话:0596-252796513515946719

(三)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复试及调剂咨询联系方式

1、复试及调剂工作

联系人:袁佳瑜、汪曙华

电话:187606001010596-2527965

调剂咨询QQ群:    1群)668391995;(2群)983509965

调剂咨询备用QQ群:(3群)787246485;4群)649576801

邮箱:24471992@qq.com

2、复试相关信息发布渠道

1)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

http://yjsc.mnnu.edu.cn/

2)学院网站研究生培养栏目

http://sjc.mnnu.edu.cn/rcpy/ssspy.htm

3)复试相关QQ咨询群。

3、监督申诉

我院复试申诉渠道畅通,考生如对复试过程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布1周内进行申诉,过期不予受理。

申诉电话:189601355660596-2527965    

联系人:陈建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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