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考研网-郑老师 点击量:1880 2022-03-28
据悉,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已发布,聚创浙江财经大学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
为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文件和《浙江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信息公开。
3.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一)领导小组
组长:吕品
副组长:潘旭伟、奉小斌、高山(纪委书记)
成员:胡剑锋、程华、祝锡永、杨隽萍、王萍、郭晶、陈晓华、陈斐、廖中举
秘书:唐斌、郑钡
工作职责:
1.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复试工作流程、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学院各专业复试小组工作,受理考生质疑、申诉。
2.指导学院各学科(专业)制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环节模块和评分标准。
3.负责组织学院各专业的复试试题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
4.根据复试考生人数,提前落实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所需复试人员、工作人员、远程视频面试设备、场地经费等保障。
5.组织成立学院的专业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对招生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和培训,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其熟悉、掌握复试工作规范、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
6.负责学院调剂工作。
7.确定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8.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有关学生申诉问题的处理。
9.秘书做好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信息审查、信息发布与公开、复试组织、录取和信息上报、落实考生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专业复试小组。由各学科骨干教师任组长,成员包含本学科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或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教师组成,小组成员一般为5人(含)以上,其中2人必须具备较高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能力;每个小组配备秘书2人,由在职在编的教师担任。学院分学科(专业)成立13个复试综合面试小组,其中,应用经济学复试小组3个、管理科学与工程1个、物流工程与管理复试小组1个、工商管理复试小组2个、会计复试小组3个、工商管理(MBA)复试小组3个。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加该考生报考学科的复试录取工作。
工作职责:
1.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根据学校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和综合评价。
2.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前不得公布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3.复试过程中,小组成员现场公正评分;
4.小组秘书负责设备调试、复试资料准备、复试情况记录和面试的组织事宜。
(三)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奉小斌
副组长:邹婷
组员:唐斌、郑钡
工作职责:
1.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做好相应记录。
2.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到相应的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3.负责在复试后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个人电子材料收回归档。
三、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表1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名称 |
类别 (学术型/专业型) |
学习方式 (全日制/非全日制) |
招生规模 |
备注 |
应用经济学 |
学术型 |
全日制 |
28 |
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学术型 |
全日制 |
18 |
0 |
工商管理 |
学术型 |
全日制 |
23 |
已招生推免生2人 |
工商管理(MBA) |
专业型 |
全日制 |
21 |
含新昌研究院联合培养2人,丽水学院联合培养1人 |
物流工程与管理(MEM) |
专业型 |
全日制 |
12 |
含丽水学院联合培养1人 |
会计硕士(MPAcc) |
专业型 |
全日制 |
36 |
已招生推免生2人,丽水学院联合培养1人 |
工商管理(MBA) |
专业型 |
非全日制 |
61 |
0 |
注:具体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调剂阶段视生源情况做动态调整。
(二)基本要求
1.复试名单确定
(1)原则上专业在初试分数满足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初试成绩按照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考生上线不足专业除外)的原则确定复试名单。
其中,自主划线专业为125300会计硕士(MPAcc),复试总分线为206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MEM),复试总分线197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确定。其他加分政策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
1.复试方式
(1)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以视频面试为主,专业知识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会在复试面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会计硕士(MPAcc)、工商管理硕士(MBA)、物流工程与管理(MEM)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以政治申论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工商管理硕士(MBA)不加试。
(4)考生资格审查、政审资料和其他材料(如考生简历、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具体要求和接收方式见后续通知)。考生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学院联合组织线上测试。
(5)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内容和要求
专业复试小组通过考生面试表现和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交流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面试问题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试题,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调剂系统中各专业公布的招生要求和办法开展相关工作。调剂考生原则上需要满足其报考的一志愿专业的国家线,才能调剂我院的其他相关专业。
表2 学院分专业招生调剂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360 |
52 |
78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353 |
51 |
77 |
120200 |
工商管理 |
353 |
51 |
77 |
125100 |
工商管理(MBA)全日制 |
170 |
42 |
84 |
125604 |
物流工程与管理(MEM) |
197 |
47 |
94 |
125300 |
会计硕士(MPAcc) |
206 |
50 |
100 |
125100 |
工商管理(MBA)非全日制 |
170 |
42 |
84 |
(二)调剂工作要求
1.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学院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考生接到调剂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学院可自行取消复试通知,另行调剂其他考生;调剂考生参加复试之后若被录取,须在12小时内在研究生招生网站上确认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学院可在报备学校研究生院的情况下,自行取消拟录取。
五、录取工作
1.学院根据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人事、政工部门盖章)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结合面试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被拟录取后,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校内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校医院进行体检)并将纸质版体检报告于4月30日之前寄送到经济管理学院,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指定邮箱(另行公布)。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复试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品德考核和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剩余招生计划再用于录取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新生报到后,学院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在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复试纪律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2022年我校拟于3月下旬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待“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通过该系统接受考生调剂并组织调剂生复试,4月30日前完成研究生复试工作。
七、监督工作
1.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领导和所有参加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规范程序,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保证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每个环节责任到位,措施明确,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经调查核实后将予以严肃处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领导机构和议事决策机构,加强对学院导师和有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和组织纪律,加强对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管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各学科复试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管,强化工作指导和规范性检查,统筹协调复试录取各环节,为全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指导和服务。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报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对外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
4.在招生复试和录取环节,如发现有违纪问题,请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 0571-86843143、0571-86843521
邮箱:jw-zstujgxy@zstu.edu.cn。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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