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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聚创考研网-郑老师 点击量:1442 2022-03-28

据悉,浙江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已发布,聚创浙江财经大学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一步完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过程管理、加强过程监督,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及平稳有序进行,根据上级文件和《浙江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信息公开。

3.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宗锁

副组长:丁春平  于威

成员:付彩云 楼玉兰(纪委书记) 吕正兵 胡秀芳 金伟波 王毅刚 聂作明 贾巧君 韩兵男 华学军 何玉龙

秘书:章可军

工作职责:

1、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复试工作流程、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监督、指导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小组工作,受理考生质疑、申诉。

2、指导各学科(专业)制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环节模块和评分标准。

3、负责组织本学院各专业的复试试题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

4、根据复试考生人数,提前落实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所需复试人员、工作人员、远程视频面试设备、场地经费等保障。

5、组织成立本学院的专业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6、负责学院调剂工作。

7、确定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8、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有关学生申诉问题的处理。

9、秘书做好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信息审查、信息发布与公开、复试组织、录取和信息上报、落实考生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专业复试小组

专业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或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教师组成,小组成员须在5人(含)以上,其中2人必须具备较高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能力,组长由本学科骨干教师担任,并实行组长负责制。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加该考生报考学科的复试录取工作。

工作职责:

1、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根据学校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和综合评价。

2、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前不得公布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3、复试过程中,小组成员现场公正评分。

4、配备秘书 1 人,由在职的教师担任,负责网络设备调试、面试记录和现场录音录像工作、面试的组织事宜。

(三)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于威

组员:章可军 柯丽萍 夏鹏国 尤征英 顾周杭 陈侃 王磊 周燕蓉

工作职责:

1、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我校考生资格审查单上做好相应记录。

2、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到相应的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3、负责在复试后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个人电子材料收回归档。

三、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类别

学习方式

招生

规模

备注

(联合培养)

071000

生物学

学术型

全日制

107

 

086001

生物技术与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

50

含嘉兴学院12

086002

制药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

40

含嘉兴学院8人,台州学院8

 

(二)复试时间安排

2022年我校拟于3月下旬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待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通过该系统接受考生调剂并组织调剂生复试,430日前完成研究生复试工作。

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复试考生名单按一志愿优先原则确定。复试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复试名单。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和初试各科成绩等。

(四)第一志愿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复试考生名单按一志愿优先原则确定。

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确定。

其他加分政策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学院将对加分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五)调剂要求

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我校及学院自主确定公布的调剂要求和办法开展相关工作。

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院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调剂程序:

上线调剂考生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填报调剂申请,学院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筛选并通知拟复试考生,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办法及复试相关安排等信息,考生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后进入复试环节。

根据国家调剂服务系统按照有利于服务考生的原则进行升级优化、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学院将及时反馈受理结果,减少考生等待。根据国家最新文件精神,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考生填报志愿后,调剂服务系统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在调剂复试期间,学院将强化考生服务,通过增设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守等方式,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按照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学院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六)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2022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以视频面试为主,专业知识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学院在复试之前将充分了解考生网络远程复试的条件,并安排考生提前做好远程视频测试工作。对于不具备远程视频复试条件的考生,学院根据考生申请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具体方案将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学院将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防替考,做到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比对)。考中防作弊,做到一平台(远程复试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平台)和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考后,做到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考生资格审查、政审资料和其他材料(如考生简历、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具体要求和接收方式见后续通知)。考生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学院联合组织线上测试。

学院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有详细记录。复试记录表最终由专业复试小组成员打分并签字确认后交研究生院存档,录音录像由学院存档备查。

复试内容和要求

专业复试小组通过考生面试表现和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交流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面试问题将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试题,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专业复试小组选拔组建2位具备较高外语交流能力的专家,在面试中开展对考生外语交流能力的考核,外语交流能力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学院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内容和评分标准。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外语交流能力;

科研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参加培训、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人文素养;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用时、问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四、录取工作

1、学院根据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人事、政工部门盖章)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结合面试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被拟录取后,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校内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校医院进行体检)并将纸质版体检报告于430日之前寄送到学院,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学院邮箱。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复试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各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必须优先录取,剩余招生计划再用于录取调剂考生。复试结束后,学院及时将拟录取名单、评分记录等材料报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在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复试纪律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监督工作

1、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领导和所有参加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规范程序,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保证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每个环节责任到位,措施明确,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经调查核实后将予以严肃处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领导机构和议事决策机构,加强对学院导师和有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和组织纪律,加强对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管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各学科复试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管,强化工作指导和规范性检查,统筹协调复试录取各环节,为全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指导和服务。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报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对外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

4、在招生复试和录取环节,如发现有违纪问题,请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71-86843685,邮箱:shengyijiwei@163.com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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