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宁大考研网-王老师 点击量:1653 2022-03-28
据悉,宁波大学法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已发布,聚创研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组织管理(对内)
二、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总计划数
已录推免数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普招计划
备注
030100
法学
全日制
37
1
0
36
120400
公共管理
全日制
14
0
0
14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45
0
0
45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51
0
0
51
035101
法律(非法学)
非全日制
25
0
0
25
035102
法律(法学)
非全日制
15
1
0
14
125200
公共管理
非全日制
148
0
1
147
三、复试
(一)复试基本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原则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方面的考察。
3.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4.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复试,分开排序。
(二)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时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履行诚信复试。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考生不符合复试资格或违反远程复试相关纪律要求,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复试要求与复试比例
1.实行差额复试。一志愿复试录取后有缺额的专业进行调剂。调剂考生请关注后续调剂公告。
2.法学硕士、公共管理全日制上线人数大于或等于统招计划数的1.5倍,复试比例按1:1.3计算,法律硕士、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上线人数参照国家线。折算后若存在小数点,复试人数按进位计算,最后一名如遇同分,则同分考生全部进入复试。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
(四)复试内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专业知识(含同等学力加试)笔试原则上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主要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与综合面试以及思想政治面试等,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专业学位考生应侧重对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3.通过对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 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需单独计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时间应适当延长。
6.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可在学校分数线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 所有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报名点所在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复试成绩公示后一周内将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寄往我院。
寄送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宁波大学法学院研究生208办公室。
电话:0574-87600912 快递公司:仅限EMS。
(五)成绩计算办法
硕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成绩类别
满分
加权系数
备注
1
初试
500/300
0.7
将初试总分折算成百分制
2
专业面试
100
0.2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100
0.1
4
加试考核
100
/
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
思想政治面试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 1.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3+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1/3
2.初试满分为500各专业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7 + 复试成绩×0.3
初试满分为300各专业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7 + 复试成绩×0.3
3.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四、调剂
1.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4.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五、录取方法
1.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开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志愿考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应分开排序。若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相同时,则按初试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总分(MPA考生管理类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面试、体检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若出现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3.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内待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六、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fxy.nbu.edu.cn/index.htm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0912 于老师;0574-87609243 周老师(MPA)
学院申诉电话:0574-87600439 吴老师
申诉邮箱:fxyjw@nbu.edu.cn
通迅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
邮编:315211
七、复试时间安排
面试流程:面试当天开考前(8:00开始)考生提前群内签到,再进入平台复试。模拟演练时间集中安排在3月26—28日9:00—17:00。
专业及人数
复试时间
面试内容
分组
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全日制)、法律硕士(非全日制)
3月29日(周二) 8:00-12:00
13:00-17:30
思政面试
4组:11-202;11-210;11-217;11-103
法学硕士46人
3月29日(周二) 13:00-17:30
英语、专业面试
3组:11-202;11-210;11-217
法律(法学)全日制、法律(法学)非全日制、
3月30日(周三) 8:00-12:00
13:00-17:30
英语、专业面试
3组:11-202;11-210;11-217
法律(非法学)全日制、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
3月31日(周四) 8:00-12:00
13:00-17:30
英语、专业面试
2组:11-202;11-217
MPA、公共管理全日制
4月1日 (周五)8:00-12:00
思政面试
4组:11-202;11-210;11-217;11-103
MPA
4月1日(周五)13:00-17:30
英语、专业面试
4组:11-202;11-210;11-217;11-103
MPA、公共管理全日制
4月2日(周六)8:00-17:30
英语、专业面试
4组:11-202;11-210;11-217;11-103
附件:复试名单-法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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