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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智慧城市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聚创考研网-李老师 点击量:1260 2022-03-25

重庆交通大学智慧城市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已发布,聚创考研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1〕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重庆交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市、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及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将考生和老师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学院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招生工作和纪检监督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成立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及监督招生复试工作。

三、复试分数要求

智慧城市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学习形式

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领域

复试分数线

总分

单科(=100)

单科(>100)

全日制

学术学位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273

38

57

专业学位

085700

资源与环境

273

38

57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

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远程网络线上方式进行,主要采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

2.复试时间

第一批复试时间:2022年3月26日具体安排如下:

学习形式

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领域

第一批复试时间

备注

全日制

学术学位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3月26日上午8:30开始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专业学位

085700

资源与环境

3月26日上午8:30开始

3.材料提交

第一批复试考生请于3月24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以PDF格式的材料扫描件通过复试系统提交。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往届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获得学位者还应提交学位证书);

3)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及大学期间成绩单;

4)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其它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注:以上材料请考生同步发送到学院邮箱:cqsci@vip.163.com。压缩包命名格式为:考生编号+姓名(例如:111111-张三.rar);文件命名格式为:文件名+考生编号+姓名(例如:身份证-111111-张三.pdf)。

4.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涵盖外语水平、专业测试、综合面试三部分。专业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的考试内容在复试大纲范围内,采用笔试面试化(口头作答)的方式进行考核,同等学力加试考生适当延长测试时间。

复试通过学信网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专家随机分组,复试考生按照所报方向不同,随机分配到相关的复试小组中。分组情况及开始时间会在面试开始前在系统中通过群发信息通知。

1.专业测试(100分)。考试内容在公布的复试大纲范围内,试题形式和考试时间按照线上复试方式有所调整,以专业性、综合性试题为主。专业测试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100分,其中含英语面试20分)。主要考查考生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等。综合面试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加试只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将在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进行。

(三)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1.网络远程复试采用二机位(电脑作为面试使用,手机作为环境检测使用)。

2.设备配置基础要求:电脑1台和智能手机1部。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可正常进行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手机需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操作系统版本不能太低。电脑和手机有充足电量能够完成复试工作。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网络卡断。需要提前下载安装chrome浏览器最新版。下载地址:https://www.google.cn/intl/zh-CN/chrome/。面试前提前将无关应用程序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

3.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考生本人外不得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4.设备摆放要求:登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的电脑作为远程面试主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手机作为二机位,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期间全程开启。

5.个人仪表要求: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6.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同时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7.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学校要求。

8.我校远程网络复试平台考生端默认采用考生报名登记的移动电话短信验证码登录,如考生电话跟报名时登记不一致,请及时致电:023-62903439,联系唐老师和马老师修改电话号码。

9.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成绩计算与排序

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测试×50% +综合面试×50%

综合成绩计算及录取排序依据《重庆交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五)复试通知工作群

一志愿复试QQ群:1014559902

请进入智慧城市学院2022年复试名单的同学加入相应的工作群,加入申请时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进入群后,请把自己的群名片改为自己的名字。

(六)体检

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为了疫情防控安全,避免人员流动,拟录取考生为重庆交通大学应届毕业生的在我校校医院进行预约体检;其他拟录取考生可选择其它国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将体检结果交至我校校医院。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考生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其他说明

1.因条件限制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或其它不可抗力致考生无法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经考生申请,学院及学校核实后协商解决。有需要的考生须于3月24日18:00前将申请书和生源地街道(乡镇)级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cqsci@vip.163.com。逾期未收到申请将视为具备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

2.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我校将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3.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4.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于替考、组织作弊、泄露考题等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入刑条件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6.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生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7.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8.复试录取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9.未尽事宜会在复试通知工作群中通知。本细则解释权归智慧城市学院。

五、录取

(一)录取工作

按《重庆交通大学2022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二)不予录取情况

符合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项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6.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及《重庆交通大学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相应条款执行,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六、其他

(一)咨询

重庆交通大学智慧城市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3-62903439

(二)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领导责任,各复试录取小组对复试录取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学院纪检监督电话: 023-62782950;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3-62650942,62652644;

重庆交通大学纪委监察处023-62652747;

重庆交通大学智慧城市学院023-62652316

(三)解释

本实施细则由重庆交通大学智慧城市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交通大学智慧城市学院

2022年3月24日

附件【重庆交通大学智慧城市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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