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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聚创考研网-王老师 点击量:817 2022-03-24

据悉,重庆工商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已公布,聚创重庆工商考研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


为了做好学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保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学〔20189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

(一)成立文学与新闻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至少由5人组成,组长由文学与新闻学院院长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具体复试工作领导名单由学院上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

领导小组职责:

1. 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2. 根据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内容和程序,并组织实施。

3. 组织并实施命题教师推荐、阅卷等工作;组织面试的命题工作,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4. 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负责将各面试小组及其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5. 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接受和处理考生提出的申诉,负责向考生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如考生对处理结果仍有疑问,可直接向提出申诉。

(二)成立复试命题小组,成立复试命题小组,至少由2人组成,组长由具有正高职称且具有丰富研究生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设秘书一名,实行组长负责制,命题小组对复试笔试结果负责。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干部,不得参与该专业的复试工作。

(三)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学院组织复试笔试试题的命题、印制、考试、保密、评卷等工作,保证复试工作按国家有关考试工作的要求进行,其保密要求与初试相同。

(四)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2022年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复试结束后需将资料上交研招办,在纪委监察室人员监督下封存至少一年备查。

二、复试录取的工作安排

凡参加学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考生),同时符合重庆工商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复试方式

受疫情防控影响,为保障考生的安全健康,我院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

(二)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复试,于3269:0019:00进行;调剂考生于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比例

复试招生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四)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学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对象是参加该年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复试者的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22年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A类考生),同时符合重庆工商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人数根据各专业考生的具体情况和招生名额统一考虑。

2)调剂考生原则上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复试。

3)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考生编号等信息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网站公示。

(五)复试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准备以下材料并通过复试系统提交电子版,并在入学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

资格审查材料:

1.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或初试成绩单;

2.身份证(军人证);

3.往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

4.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①-③)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

①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考生现实表现材料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研究生招生管理”—“资源下载”栏可下载,如无法提供,请作出书面说明,并在拟录取后,按要求填写邮寄至各学院;

8.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等;

9.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复试的还应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各学院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其他说明:

1.上述材料请一志愿考生务必在325日上午9:0012:00完成提交(不能提前或超时提交)。

2.所有资格审查材料请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3.资格审查的时间或相关要件若有变动,以相关通知为准。

4.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参加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关于复试方式

1.复试内容

复试的内容分为三部分,即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测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综合面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60%),外语听力考试、口语考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

2.复试方式

受疫情防控影响,为保障考生的安全健康,我院各专业复试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远程复试运用统一平台进行,具体方式及组织安排如下:

1)专业测试

考生先进行专业测试,完成后立即进行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测试采用远程口试方式进行,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并作答,主考教师依据其叙述评定其专业技能、科研潜能等。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阶段,考生随机抽取题目作答,并回答主考教师提出的问题。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考试按照主考教师现场要求作答。

3.其他说明

专业测试、综合面试的命题、印制、评分、登分等环节的保密要求严格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七)初试、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

(八)关于复试的结果

复试结果由学校研招办根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意见确定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ctbu.edu.cn/)上进行公示。

三、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办法

(一)录取标准

1.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应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总)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

2.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考生排序,按初试成绩总分、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成绩高低依次排序。    

3.如拟录取学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

4.在指标范围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经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余下名额接收调剂生。

5.对符合录取要求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录取。

(二)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6.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2.拟录取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若上级主管部门或考生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异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督促各学院(研究机构)复试录取小组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

四、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采取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院纪委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的方式进行,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复议,办法如下: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领导责任,各复试录取小组对复试录取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都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投诉和申诉联系电话:

学校纪检监察室023-62769741;学校研招办023-62769448

五、参加远程复试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本次复试使用双机位。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

4.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准备好耳机及麦克风。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5.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和场所。

6.学院可能会提前测试系统,进行人员审核等,请各考生密切关注报考学院网页,按要求操作。

六、其他

(一)收费标准:同等学力考生250/人,其他考生150/人。考生通过复试系统缴纳;

(二)涉及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等考生的复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培养、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均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签订协议书。

 

重庆工商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2022323

 

附件【文学与新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202203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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