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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法学院2018年接收校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作者:聚创川大考研网-小黑老师 点击量:1884 2017-09-26

  据悉,四川大学法学院2018年接收校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已公布,聚英考研网整理内容如下:

  四川大学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 9月28日左右开始,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网址:http://yz.chsi.com.cn/tm

  2. 在“推免服务系统”获悉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学校2个工作日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学院会根据报名情况及时采取不同方式分批次组织复试。

  3. 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4. 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申请材料寄(送)地址:四川成都市双流县川大路二段四川大学法学院2010办公室,邮编:610065,电话:(028)85990959,申请材料寄(送)时限(以办公室接收时间为准):2017年9月30日。

  申请材料的寄送:纸质版建议以快递方式,同时将电子版(或者纸质版扫描件)发至邮箱:faxueyuan104@163.com ,邮件标题注明:“2018年推免生材料”

  以上材料交验可以与复试同时进行。

  三、奖助学金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http://gs.scu.edu.cn/newDetail.aspx?ID=1951)。

  优秀推免生原则上给予奖学金。

  四、举报受理渠道:

  法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法学大楼2011室)

  悦老师  电话:028-85996298、邮箱faxueyuandb@163.com

  五、其他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 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拟录取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4. 违规违纪者、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已经拟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以上是聚创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四川大学法学院2018年接收校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相关考研信息,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juchuang911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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